、 在碼頭堆場交貨,還是在貨運站交貨;
、 預定的交貨日期。
4、交貨
根據不同的交貨對象,主要業(yè)務有:
、 交付給收貨人:當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前來提取集裝箱時,應出具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(fā)的提貨單,經核對無誤后,碼頭堆場將集裝箱交給收貨人或其代理人。交貨時,碼頭堆場和收貨人雙方在交貨記錄上簽字交接,如對所交接貨物有批注,應將該批注記入交貨記錄,交貨記錄是證明承運人責任終止的重要憑證。
、 交給集裝箱貨運站:如系拼箱貨,則由集裝箱貨運站從碼頭堆場上將集裝箱運至貨運站,并由其拆箱將貨交付給收貨人。拼箱貨提貨前,先由船公司委托的貨運站與碼頭堆場取得聯(lián)系,憑經海關放行的交貨記錄從堆場領取集裝箱,雙方辦理交接手續(xù),在集裝箱裝箱單上簽字,作為貨箱交接的依據。收貨人或其代理憑船公司簽發(fā)的提貨單到貨運站提貨,經貨運站核對無誤后,即可交貨,雙方并在交貨記錄上簽字交接。
、 交給內陸承運人:如集裝箱原封不動運往內地交貨地點,碼頭應與船公司或其代理取得聯(lián)系后,把集裝箱交給內陸承運人。如海上承運人責任終止于碼頭堆場,則以交貨記錄進行交接;如內陸承運人作為海上承運人的分包承運人,海上承運人則對全程運輸負責,碼頭堆場和內陸承運人只需辦理內部交接手續(xù),在集裝箱運至交貨地點后再辦理交貨記錄。 上一頁 [1] [2] [3] [4] [5] 下一頁 |